武陟法院为了深化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活动始终,在狠抓涉诉信访和诉讼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消除了大部分当事人对审判和执行法官的误解和对立情绪,使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服判息诉率大幅提高。
该院推行的判后答疑制度,不仅适用于已结案件,而且适用于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诉讼和执行措施不理解不信服不配合的未结案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和疑问,主审法官必须接待并负责答疑,必要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一并参加,共同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解释说服工作中对判决或裁定,以及诉讼和执行措施的事实和理由、法律适用、责任划分等方面作出详细和充分的说明和解释。还要结合事实认定依据、证据采信、裁判理由、类案对比、社会伦理道德等内容进行,根据情况分类处理。
为了确保取得良好的实效,该院在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时,首先要求全体法官充分认识判后答疑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克服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错误思想,从服务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二是出台《关于推行判后答疑制度的意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规范判后答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