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继承先烈遗志,弘扬革命传统,4月2日,焦作中院响应市直机关工委号召,组织优秀党员法官到焦作市烈士陵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缅怀革命先烈。
上午7时20分,法官们就统一着装,佩戴党徽和法徽乘车来到焦作市烈士陵园。1945年焦作第一次解放后,为悼念在抗日战争中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太行军区第八分区和太行第八专署决定,在焦作南厂建立太行八分区烈士公墓即现在的焦作市烈士陵园。烈士陵园占地25亩,共安葬烈士355名,现有烈士墓130座,主要建筑有四分区抗日烈士纪念碑、烈士纪念馆、陈列馆、烈士墓碑廊、华夏魂碑林、中华英烈百人石刻像碑廊、骨灰堂、纪念亭等。在青松苍翠、庄严肃穆的陵园里,党员法官们一起高举右手,重温了入党誓词,铿锵有力的铮铮誓词,使大家再一次被深深感动和鼓舞,感受到肩上那沉甸甸的责任感与使命感。随后,法官们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了花圈。近年来,焦作中院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都要组织干警清明节祭扫烈士墓,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使干警牢记对党的承诺,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决心。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继承革命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模范引领作用,和法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用实际行动去恪守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为打击犯罪,促进地方平安、人民安居乐业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