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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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五举措促进审判流程管理

  发布时间:2013-04-03 16:46:56


    焦作中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对照省法院2013年度修订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狠抓案件信息录入,审判流程管理成效显著,对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加强审判监督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一是党组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自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院党组就把审判流程管理作为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的第一抓手, 2013年中院党组在去年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基础上,对审管办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管办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研究和探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注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各业务部门对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明显提高,积极支持审管办的工作,认真解决和纠正本部门在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信息录入中存在的问题,上级法院、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为我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建章立制、实现流程管理制度化。为保障审判流程顺畅运行,我们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12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审查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减刑、假释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细则》、《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流程管理细则》及《案件审限管理规定》7项制度,使每一个审判行为,每一个流程环节都有章可循。

    三是全面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审管办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从严要求,把规范化管理纳入案件的立案、审理、结案、执行、归档等项工作的全过程,尽快把过去传统式的审判管理方法转变到规范、科学的审判管理轨道上来。在案件信息录入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案件信息录入各环节的标准进行信息录入。全省法院实行三级联网,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化录入工作两年来,经过全市两级法院各庭、局领导,各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的共同努力,已由过去的不自觉、拖拉、录入混乱的现象逐渐转变到目前的自觉、主动、认真、准确的方向上来。应该说这种强制性的强化审判管理工作难度很大,审管办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克服困难,积极工作,使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四是强化信息录入质量检查指导工作。审管办坚持不定期地对各庭、局案件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主要抓三个环节: 一是抓案件报结前的案件信息录入质量检查。审管办严格对照卷宗材料检查案件信息微机录入质量,看微机录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对案件信息录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可准予归档,对存在问题的则通知立即纠正,对不合格的退回承办人重新完善更正案件信息。 二是对报结或归档前检查不合格的经纠正后再次经审管办检查验收,合格后审管办可准许归档,院档案室根据审管办的可归档意见进行归档。 三是审管办不定期地对各业务庭、局审限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临近五天的案件及时提示,坚持每周定期通报督导,对未结超审限案件(案件已审结,但微机中未及时录入结案日期)及时提示并提出警告。同时审管办对各庭、局的录入情况,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指导。

    五是建立审判流程管理通报考核制度。两级法院审管办利用案件评查系统,对各业务庭、局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评价打分,从检查案件的基本信息,生效案件录入、重要刑事案件信息及结案标的金额的规范录入等方面来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审管办对各庭、局的案件信息录入情况随时检查并予以通报,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各庭、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案件超审限、案件归档、抽查案件差错率等情况发出通报,绩效办将此作为对各庭、局考核的重要项目,从而引起各业务庭、局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我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焦作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规律、指标体系、考评机制、质效评估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审判流程管理工作逐渐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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