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法院的意见,焦作中院下发在全市法院推广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通知,各基层法院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推进措施,有条件的设立独立编制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条件不成熟的暂可与民事审判第一庭合署办公。2013年8月底前,各基层人民法院务必完成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挂牌建庭任务,确保人员配备到位,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按省法院要求确定受理案件范围,积极适应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快、群体性纠纷多、矛盾易激化等形势需要,克服困难,集中力量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建设,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确保全市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