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马村区法院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全院纪律作风建设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政治处主任侯卫国宣读了《马村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用一年的时间在我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改善全体干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司法廉洁作风四大方面的十七个问题,努力实现“四增强、四转变和三提升”的目标任务。即:使全院干警群众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司法廉洁作风进一步转变,司法能力、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赵玉军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市委常委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强调了“五个一律”的“高压线”:一是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一律免职,二是参与赌博的一律免职,三是借考察学习名义公款旅游、游山玩水的一律免职,四是上班时间炒股票、玩游戏,到茶社打牌、下棋的一律免职,五是上班时间到娱乐健身场所唱歌、洗浴、捏脚、游泳等活动的一律免职。
赵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对照作风建设年实施意见里提出的十七个问题以及市委的“五个一律”,认真查摆,征求群众意见,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廉政勤政,做一名群众信任的人民法官,使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