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和省法院关于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的要求,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教育和惩戒,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焦作中院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活动仅开始三天时间即开展了两次个案现场攻坚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开展个案现场攻坚。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快速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焦作中院实行“以强制执行为手段,以自觉履行、和解履行为目的”的执行理念,对一批缺失诚信,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力克“执行赖案”。目前,焦作市解放区法院、马村区法院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已分别开展个案现场攻坚活动,通过采取现场成立指挥组、现场督办、现场处置、现场法警维持秩序等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震慑,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以及焦作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开展集中会战。积极推广2012年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执行会战的成功经验,今年全市法院执行会战放在博爱县,焦作两级法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集中宣传,快速执结一批“骨头案”,打造执行声势。目前,博爱县法院已制定了“执行会战”预案。
三是加大拒执罪追究力度。协调公安、检察等单位加大对拒执罪的追究力度,将依法对拒执罪的追究力度作为年底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悬赏执行机制,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落实财产申报制度,进一步提升反规避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