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焦作市文明办检查组在解放区文明办的陪同下,对解放区法院届满重新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争创工作进行初次检查指导,并对该院此次创建工作给予了好评。
文明办检查组在该院院长张同泰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首先察看了该院整体的卫生、绿化情况,又检查了该院立案大厅、审判大庭、荣誉室、文体室等硬件建设情况,随后听取了该院纪检组长兼文明办主任安新红书记对创建工作的汇报。安书记在汇报中说,在此次重新申报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中,该院在实行一把手亲自挂帅抓创建的同时,实行“三强化、四抓好”措施,即强化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干警业务培训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围绕和谐社会抓好诉讼调解,围绕弱势群体抓好司法救助,围绕公正效率抓好审判管理,围绕法律创新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力争从法院外部形象、法院审判业务、法院队伍素质、法院作风建设、法院文化素养等几方面都达到省级精神文明标准,并通过此次创建让该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以便更好地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检查,检查组对解放区法院争创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充分肯定该院创建工作的同时,也对该院在创建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最后,张同泰院长代表院党组对检查组莅临检查指导表示感谢,表示在今后要严格认真按照文明单位的标准要求,继续抓好此次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通过此契机,使全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