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闺女,你真是替俺老百姓办实事啊!”73岁的农民王某拿到工资款后,热泪盈眶,对女法官王慧连连称谢。
近期,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议庭女法官王慧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011年初,家住河南省焦作市新区苏家作乡的王某,经人介绍到被告杨某开办的工厂从事门岗工作。截止2012年5月,杨某仅支付了王某两个月的工资。无奈,王某于2012年5月中旬离开了工厂。王某的家相距工厂二十多里,为了讨要工资,王某五十余次骑车奔波于讨薪的路上,但杨某仍分文未付。
今年年初,王某诉至法院,女法官王慧了解案情后,多次到杨某开办的工厂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河南省高院对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向其介绍了王某的诸多困难。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杨某同意分期给付王某工资款6850元。按照和解协议,杨某应于5月10日前支付第一期工资款2000元,该款到期前,法官王慧主动与杨某联系,督促其依约履行给付义务,杨某已按期给付了工资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