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全面了解我市企业司法需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上级机关要求,焦作中院及时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确定联系企业名单,并对正在审理的涉企案件逐案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开展联系、走访、回访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达得了预期目标。
明确走访对象。结合我市两级法院实际,按照重点选择与全面兼顾的原则,确定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十多家企业作为活动开展对象。
逐案排查,建立台账。全市两级法院对涉及上述四十多家企业的案件进行认真排查,逐案登记,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活动办公室。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已联系走访企业35家,已排查涉企案件24件。对存在涉及上述企业的案件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审理,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走访活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中院共成立四个走访小组,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走访中要求每个走访人员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全面掌握企业状况。深入企业的各车间,了解企业从采购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实际运行状况。二是收集相关意见、建议。与企业的相关人员深入交流,倾听企业、职工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解答。三是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为企业及其职工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以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企业增强维权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
积极开展回访工作。案件结束后,积极对企业进行了回访,确保执行及时到位,案结事了,即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也促进了社会和谐。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在积极开展联系企业活动的同时,加大了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对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及时上报院办公室,并积极向报纸、网络等媒体投稿,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