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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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3-06-07 16:33:00


    从6月1日起,焦作两级法院的鉴定、评估、拍卖的对外委托工作全面“升级”,采取全程“无缝监控”,确保对外委托工作公正高效。

  为加强对外委托工作、消除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焦作中院全面加强了对外委托工作,对鉴定、评估、拍卖等三大类45项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锁定了十余个节点,建立了四类工作台账,用数字评价、监控全市法院的对外委托工作,真正实现了数字化。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焦作中院专门出台了三项制度:一是全市法院建立司法技术工作台账,统计、汇总所有相关工作数据,上报工作数据情况纳入年度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内外监督,强化层级考评,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司法技术工作数据实行月统计、月上报制度,各基层法院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内上月的数据汇总后上报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于每月28日前,将全市法院的司法技术工作数据汇总后报省法院。保证各项工作数据真正体现工作状态、掌握工作质效、反映工作进度、规范鉴定时限。三是将委托鉴定工作期间的内部工作人员表现与个人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在提高鉴定工作效率的同时,监督与考评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增强鉴定工作相关人员的紧迫感,为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对鉴定机构信用评价机制,为提高鉴定质效提供了纪律保障,促进鉴定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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