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中心法庭地处温县北冷乡,辖三个乡镇,89个行政村,14.5万人口,全庭共有5人。近年来,北冷法庭坚持“立足审判,搞好延伸服务;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和艺术,实现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互补和无缝衔接,极大地促进了法庭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构筑起了强有力的解决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了基层,化解在了初发时期。2004年以来,北冷法庭共受理案件487件,年平均受理案件140余件,仅占辖区人口的万分之九点六,32个行政村无成讼案件,法庭结案465件,调解撤诉的427件,调撤率达到了92%,无一件矛盾激化,无一件上访信访,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2004年以来,北冷法庭先后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四最”法庭和“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005年3月,被河南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3月,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纪敏到温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时,高度评价了北冷法庭加强指导民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后又在长沙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给予了表扬。
强本固基,推动建设高素质的民调队伍
长期以来,北冷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强化诉讼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法宝”。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河南省高院曾专门编发了反映北冷法庭调解工作的《关于北冷法庭致力减少成讼案件的调查》,多年的实践使该庭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对法庭工作的重要作用,并不断探索和完善人民法庭指导民调业务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所加强民调干部队伍的建设。2005年,北冷法庭在辖区农村设立了3个巡回办案点,78个便民联系站,形成了庭、站、点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同时,建立了一整套指导人民调解业务制度,如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一次民调主任会议制度,民间纠纷调解登记制度,相互参与调解制度,案件分类指导制度,民调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便民诉讼联络制度,以及指导民调调处民间纠纷的指导原则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北冷法庭还紧密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对民调干部的调整提出意见。2005年乡村干部换届,该庭共向三个乡镇提议调换了民调干部16人。在每年一次的乡镇工作总结期间,北冷法庭都要建议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法院对优秀民调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表彰,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村民调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黄庄镇前崔庄村民调主任王有丰,在法庭的指导下,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调解水平不断提高,民间纠纷处理得又快又好。2004年以来,王有丰共调处解决了160余起民间纠纷,村中无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无一起民事成讼案件,被当地百姓誉为“踏破铁鞋为黎民,排忧解难呈丹心”的模范民调干部。
“传经送宝”,建立多措并举长效指导机制
面对新形势下民间纠纷的新情况,北冷法庭针对农村民调干部年龄、文化参差不齐,能力各不相同的实际,把指导民调工作的重点放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及法律理论水平上,积极深入乡村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建章立制,规范引导。该庭将各村民调主任及其成员登记在册,建立相互联系方式。通过和民调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加强沟通互动,及时了解普遍性民间纠纷的动向和具体民事纠纷的情况,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初和成讼之前,充分发挥民调组织对民间纠纷发现得最早,对纠纷的来龙去脉知道得最详,对纠纷的当事人脾气秉性把握得最准的优势,及早发现,及时解决民间纠纷。同时,指导民调组织建立了民间纠纷调解台帐和接访台帐,建立健全了民间纠纷调解档案,使民调组织的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也为他们积累民调工作方法,总结民调工作经验,规范工作职责范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该庭以乡镇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调座谈会,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接受民调干部的咨询提问,分析他们所处理的纠纷事例,通报各村成讼案件情况,从而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该庭还为27个村的民调组织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和《司法文件选编》,为43个行政村的民调组织赠送法律书籍120余册。该庭定期选择典型案件到群众的家门口,到田间地头开庭。开庭前,由民调干部帮助张贴公告,布置场地,调解时让他们参与调解,发表看法,充分发挥民调组织更加注重道德评判的攻心优势,把人民调解融入到诉讼调解之中,把诉讼调解渗透到民调工作中去,从实践中提高民调干部的法律素养,特别是提高他们识别证据,认定事实和组织调解的能力。2005年以来,该庭共到农村开庭18次,全部调解结案。
定期“会诊”,答疑解惑。针对民调排查矛盾纠纷突出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指导,该庭确定每月15日为法律“会诊”时间。对带有热点及普遍性的纠纷,主动上门与调解员交流,认真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从法律上提出解决纠纷的指导原则,使之统一认识、防止调解的盲目性。
依法确认,树立权威。该庭注重维护民调干部的信誉,提高他们处理民间纠纷的权威。对于在民调干部主持下达成协议而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实行司法确认制度,即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法庭依协议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一份法院调解书,到履行期限即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从而以司法确认的形式确定民调协议的法律效力,使民调和诉讼成为优势互补的有机组合。2005年以来,北冷法庭共为16起经民调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群众反映良好。
携手联动,共筑“诉调互补”调解大格局
通过加强民调业务指导,提高广大农村民调干部的法律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北冷法庭辖区出现了很多“纠纷不出村,矛盾自己调”村民调组织。在此基础上,北冷法庭又根据各村民调组织发展不太平衡的实际,将辖区划分了十个民间纠纷调解区域,即按照就近结合的办法,将7-8个村庄划分为一个民间纠纷调解小组,确定一个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民调主任为小组长,并通过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平时由小组长和法庭通报有关案件情况,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年终给小组长一定的报酬和奖励,从而使法庭对民调业务的指导,由点及面,形成了互通案件情况,互相参与渗透,共同探讨提高的民间调解网络,也避免了法庭审判力量不足,有时指导难以面面俱到的弊端。与此同时,该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民间调解网络的高效运行,努力实现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携手联动,构筑人民调解共同参与的民事调解大格局。
该庭一是针对辖区实际,划分不同区域,在焦作市法院系统率先设立了前崔庄、黄庄、徐堡三个巡回办案点,将三个村的民调主任确定为办案点联络员,配齐了审判桌椅等办案设施,建立了相关制度规定,并在交通要道设置了明示牌,告知群众巡回办案点的具体位置,每旬的第一、二天到巡回办案点接访办案,平时则由办案点联络员接待预约;二是将各村民调主任确定为便民诉讼联络员,并在民调主任家门口挂上“便民诉讼联络点”的牌子,告知群众可以随时通过民调主任与法庭取得联系,法庭按照约定前往解决有关问题,三是向各村民调主任发放了便民联系卡,卡上注明法庭每个审判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法庭的承诺,及时解答法律咨询,随时接受立案预约,做到快捷简便利民,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在十个调解区域设置了便民信箱,由各小组长定时开启,定时向法庭汇报,解答群众通过信函提出问题。五是对影响农村社会家庭稳定的赡养、抚养、婚姻、邻里等纠纷案件,重点由民调组织调解解决,对于起诉到法庭的这类案件,必须邀请民调组织参与调解,充分征求民调组织的意见,把当事人之间的亲情、感情等通过民调干部融入到调解工作中去,突出调解的社会效果。这些措施的实施,把法庭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整合成为了互补对接的有机组合,使法庭融入到了人民群众之中,实现了法庭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接触,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徐堡村养殖专业户王某因猪糞堆放问题引起邻居徐某不满,徐在其出路上挖了水沟,设置了障碍,双方发生了纠纷,民调调解未果,形成诉讼。北冷法庭考虑到徐某周围几个村子庭院经济发展较好,养殖专业户较多,该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村中群众对该案的处理都很关注,就结合民调小组长,组织周围几个村子的民调主任及群众参加旁听。庭审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和民调组长又分别就该案向旁听群众讲解了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公民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养殖方面的注意事项等等。在民调主任和几个群众代表的共同参与下,该案终于得到了调解,并带动周围村庄解决类似纠纷3件。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北冷法庭所辖三个乡镇,89个行政村民调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近2500件,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如今的北冷法庭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呈现了“三少两无一高”的可喜局面,即:民间纠纷少,成讼案件少,刑事治安案件少,无执行积案,无涉诉上访信访,法庭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高。温县法院党组成员、北冷法庭庭长牛卫平深有感触地说:“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了,法庭的工作才能做好。才能实现轻轻松松搞审判,实实在在促和谐。”温县县委书记董安民同志在北冷法庭视察指导工作时说,北冷法庭在建设和谐温县,服务新农村建设方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全县政法干警都要向他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