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法院在审理涉少“两抢一盗”案件时,立足于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充分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的实现。
一、努力做好青少年庭审前期工作。我院审判人员针对青少年犯罪主客观原因,恶性程度、作案动机,以及是否是累犯、主犯、从犯,庭审前同青少年犯及其监护人深切交流,耐心了解青少年犯的思想。
二、在庭审中做好感化教育工作。在开庭审理“两抢一盗”涉少案件中,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作用,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并向未成年人分析其犯罪行为对自身以及社会造成的危害,促使其服法悔罪,重新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
三、量刑时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况,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或是初犯、偶犯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在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真正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四、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回访工作。对被判处缓刑或者管制的未成年人,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电话回访或者到其家中了解其工作、教育、生活情况,以预防青少年再次走向犯罪的道路。而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人,根据其被监管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青少年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