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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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09-07-22 09:59:46


    在审判实践中,武陟法院认真落实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管理职责,强化合议庭责任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从而确保案件裁判公正、程序合法。

    一是强化合议庭责任。要求合议庭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进行认真的评议,合议庭成员都要对案件的处理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简单地表示同意与否。案件评查中凡是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处理没有发表任何实质性意见的合议庭笔录,即确定为不合格,杜绝合而不议的现象。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院长、庭长切实负起对案件的管理职责。在案件审判过程中,要严格实行三个“三把关”。即审理环节,要求承办人和合议庭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裁判环节,要求主审人要把关、合议庭要把关、审判委员会要把关;文书制作环节,合议庭要把关、庭长要把关、分管院领导要把关。

    三是强化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审判工作方面的作用,同时,不断完善工作职能,加大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有效地带动了全院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四是建立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把审判质量与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及工作绩效考评统一起来,建立审判质量独立、完整、科学的考评体系与奖惩制度,激励全体法官增强质效意识。把审判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院绩效考核管理的范围,并作为年度评优授奖以及晋级、晋职的参考依据,还对办案人员予以经济奖罚,增强了干警的工作责任心,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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