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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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扎实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27 18:10:23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宣传月活动,山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高度重视,领导垂范。院党组成员必须带头遵守节能低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宣传,做到干警全员参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周密安排,扎实开展。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宣传图片等形式,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手机短信,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组织干警上网浏览国家局与国家科协联合举办的“节能低碳”科普展览,进一步提高干警们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建立节能低碳工作责任制,把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制度,强化管理。对办公楼空调实行严格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并在下班前一小时关闭中央空调主机。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开展“限塑令”活动。对每辆公务车油耗定期向全院干警进行公示,对各项节能制度进行经常性突击检查,发现违规的部门和干警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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