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间人的李某竟把赔偿死者亲属的24万元赔偿款装进了自己腰包,原因是他觉得这钱分得不公平。近日,焦作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某必须向死者亲属归还所有赔偿款。
这件事还得从2012年7月说起。博爱县农民张某到山西打工,不幸意外身亡。
由于张某的父母早亡,家境贫寒的他自幼就随着姑母和叔父生活,而他又没有结过婚。所以,张某出事后,他的叔父就带着本村的陈某等人前往,处理李某后事,协商死亡赔偿款。在中间人陈某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施工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7万元。
本来这件事可以画上句号了。可是,由于当时张某的叔父年龄大了,没有银行卡,这么多现金拿着又不方便,施工方便将其中的25万元转到了陈某的账户上。
一行人从山西回到博爱,花了3万元为李某举办了葬礼。可是,张某的叔父等人等待着陈某将24万元拿出来时,陈某却迟迟不愿拿钱。
“这24万元,他们家准备由姑母、叔父、表妹平分,我觉得这不公平。他的表妹又不是直系亲属,为什么可以得到赔偿款?李某在山西时,有个姓王的阿姨整天照顾他,我觉得人家更应该分得一些赔偿款。”陈某说。
不管张某的亲属怎么劝说,陈某就是认准自己的理,认为这24万元由自己来处置才公平。无奈之下,张某的亲戚将陈某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并非李某的亲属,对该笔赔偿款不享有权利,判处陈某立即归还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