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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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起“不完美”的赡养案

  发布时间:2013-07-02 15:21:35


    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冷日子,在我脑海里刻下了一段难忘的记忆。

    那一天,我承办的一起赡养案件开庭。

    薛老太和丈夫老陶共生育三男两女,五个子女均结婚生子分家另过,老两口一直住在儿子为他们提供的一间养老房里。多年前,老陶一场大病从此卧床不起,老两口靠子女给付些粮油及零用钱过日子。起初,薛老太一人勉强还能照顾老陶的生活起居,近年,年过七旬的薛老太因体弱多病,自己生活几乎都无法自理,更别说照顾老陶了。薛老太多次与子女协商老人的赡养、照顾问题,一直协商不成。老两口走投无路,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五子女轮流赡养两位老人。

    开庭审理前,我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老陶因行动不便,没能到庭,全权委托薛老太代理参加诉讼。我担心如果老人在场,万一儿女们哪句话不合适,引起老人伤心,就打算把双方安排在两间办公室,进行背对背调解。薛老太看出我的意图,却执意不同意,对我说:“闺女,我没事,在村上调解多少次了,啥话我也都受了,他们爱咋说咋说” 。

    我坐下来,首先给五被告讲,赡养老人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作为子女,尤其是已经为人父母的子女,更应该孝敬老人,给自己的子女做好榜样。经过我反复做工作,五被告表示,都同意赡养老人,只是在赡养方法上达不成一致意见。两个女儿愿意多出赡养费,并负责为两位老人清洗衣服、拆洗铺盖,并为两老人购买所有季节的衣服。只是因和老人不在同一村居住,长期住在哪个兄弟家伺候老人不方便,不同意和儿子一样按月轮流伺候老人。薛老太的长子、次子坚决主张男女平等,女儿必须同儿子一样按月轮流伺候老人并承担同样的赡养费,老人生病五子女分担老人的医疗费。小儿子认为只要两个姐姐多出赡养费,姐姐们可以不轮流伺候老人。五子女为老人的赡养问题开始争吵不休,甚至埋怨母亲的种种不是,我多次劝说无效,直至后来我严厉对五被告进行了批评,才制止了五被告无休止的争吵。

    薛老太见子女们为赡养丈夫和自己争吵不休,各说各的理,含着泪对我说:“我不告了,我为三个儿子盖了房、娶了妻、看大了孙子孙女,现在让我咋男女平等?”我温言劝慰薛老太:“老人家,请放心,法律会保护您的合法权利,并会考虑您家的实际情况的” 。薛老太不顾我的一再劝阻,愤然含泪撤回起诉。

    我审理的每一案件,无论是判决、调解、撤诉,我敢说,每一起案件我都问心无愧。唯独这一起案件,案子虽结了,可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我审结的最不完美的一起案子。那双泪眼触痛了我的心。

    2010年的新年快到了,天气也更加寒冷了。我很想知道,他们两位老人生活的怎么样,他们过得好吗?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和我的一位同事驱车赶到薛老太所在的村庄,去看一下,一直让我牵挂的两位老人。

    一路打听找到薛老太的家,刚进院子,在屋前晒太阳的薛老太一眼便认出了我,拉拉着我的手,满脸堆笑:“谢谢闺女,还来看我这个老太婆”。老人明显更加苍老了。当我问起老陶时,薛老太立马收起笑容,泪流不止,哽咽着说出了让我意想不到的一句话:“一个多月前就走了”。我计算一下时间,老人去世,是在案件撤诉后的没几天。我不清楚,老陶临走前是否知道在法庭上发生了什么,是否知道儿女们为赡养他们争吵推诿,我也无法解读当时老人的心情。

    后来,当薛老太告诉我,她眼下跟着大儿子生活,三个儿子已经协商好,轮流赡养老人,她现在过得很好。我才感到一丝丝欣慰。

    几年过去了,那一双泪眼、那一张苍老的面孔,时不时

    出现在我的脑海。我在心里默默为那位老人祝福,祝愿她能安享晚年!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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