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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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 完善监督机制

焦作中院首推“三同步、两公开”审理疑难案件

  发布时间:2013-07-02 15:23:25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7月2日上午,焦作中院首次使用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审理模式,就广泛关注的王庆洲诉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人大、政协的一致好评。

  在此次庭审过程中,焦作中院采取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全程、全方位、立体式庭审展示,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每一个证据全部公开展示在公众面前。为加强监督和评查工作,焦作中院还专门邀请市人大、市纪委、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山阳区纪委、山阳区政法委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中院审委会委员等5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观摩,并现场对庭审情况进行评查打分。

  庭审后,参加观摩的成员纷纷表示,推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审理模式,使庭审更公开、透明、客观,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更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具体案件审理情况的直接了解,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表示,实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是落实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极大地考验和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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