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点的通知》和省高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式启动全市法院201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首先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对两项重点评查案件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
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审判管理工作实际,焦作中院确定2013年全市法院重点评查案件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类:1、2012年1月1日以来,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评查目的着眼于落实各级法院的审判责任,查找上下级法院在工作机制、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期间审结,并引发申诉、信访、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评查目的着眼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引导和促进审判人员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3、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期间所有报结的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评查目的着眼于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纠正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结案方式,防止当事人的债权落空,从加强审判管理的角度,查找执行案件在结案管理上的短板环节。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范围是依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相关要求而确定的,重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认定责任。焦作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查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