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后,市中院民一庭全体干警在第一阶段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学习和查摆,发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院里的部署安排,市中院民一庭先后安排了两次集中学习,通过自己找和相互提的方式方法,发现干警存在以下一些共性问题:一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误区,还不能较好做到把审判职责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二是作风纪律有时涣散,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不强。偶尔有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三是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对待案件当事人有时缺乏耐心,对有些信访老户避而不见,有意躲避当事人。四是厉行节约思想不强。有时下班忘记关饮水机和电脑,办公纸张不能做到双面打印,造成能源浪费。
通过分析大家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部分干警认为作风建设年活动主要是针对领导和干部所开展的活动,与普通干警关系不大,从而学习热情不高,在活动中对自身要求不严,有消极应付的思想存在。
市中院民一庭要求全庭干警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认识到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每一位干警息息相关,是每一位干警都应关注的头等大事。二是干警要积极参加作风建设年有关的活动,为该项活动献计献策。三是干警要多学习,多写学习体会,多与其他干警开展经常性的交流学习体会的活动。四是科学安排工作学习时间,正确处理日常审判工作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