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他的同事都说“他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是个干事创业的好同志”,经他审理过案件的当事人也说“他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经他办理的案件,不论输赢,我们都服”。他就是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魏俊兵。魏俊兵同志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青少年维权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中顾全大局、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2005年以来,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2007年还被授予焦作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08年,又被授予焦作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卫士”的荣誉称号,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为“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魏俊兵同志到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民庭、经济庭和立案庭工作,2005年还被选派到基层人民法庭锻炼一年。十几年来,不论是从事什么工作,还是到哪个部门,从不怨天尤人,而是把组织的安排当成对自己的信任,认为这是工作大局的需要。因此,他能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投身于新的岗位,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在民庭工作时,审理的案件数量在全庭经常是名列前茅;在经济庭工作时,审理的案件质量也扎实过硬,没有一起被上级法院发还或改判的;在法庭锻炼期间承办案件,调解率为89%,判决的案件,无一起上诉或申诉,全部服判息诉。
魏俊兵同志对工作是高标准严要求,常常不辞辛苦,任劳任怨,但对生活却是低标准,不给组织添麻烦。1995年4月,他还住单位的宿舍,当时还在外地工作的妻子来焦探亲,恰赶上院里的宿舍要搬迁的节骨眼上,而他正参与我市某造纸厂申请破产一案的审理,需要出差办案,领导劝他“要是走不开,就换别的同志出差,”但他自己已经接受了任务,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与妻子交代了几句,就携卷出差去了,等他展转一个多月回来时,原来的居所已“人去楼空”,妻子早已把家具和行李寄存在了院仓库里回单位去了。当时,没有手机,等他将电话打到妻子单位时,妻子责怪道:“你只知道工作,窝都不要了,干脆老婆也别要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妻子的责怪使他产生一点点内疚,但他并没有多大的失意,因为他已不负众望地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司法为民 促进和谐
司法为民重点是司法,核心在为民,人民法官只有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多办事,才能体现出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魏俊兵积极参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到学校和军营为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近年来,他先后参与了中院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10余次,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4年“非典”过后,全国涌现出了“信访洪峰”,涉诉信访形势也急剧严峻,市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实施以建设平安焦作为核心、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为主题的“建设平安焦作、下访连心工程”。在“下访连心活动”中,魏俊兵同志在院领导同志的带领下,扑下身子,一门心思,走出机关,主动下访,深入到上访人家中,与其促膝谈心;主动拉近与上访人员的距离,用实际行动去贴近上访人员,用耐心、诚心去感化上访人员,切实在法院与上访人员之间架起了连心桥,取得上访人员的理解与信任,不少上访人员被他的工作作风和诚恳耐心的服务态度所感动,主动放弃了原来那种“有理没理都要闹一闹”的不理智做法,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武陟县小董乡上访人郭某一家以杀猪买肉营生,她的丈夫陈某用杀猪刀将到其家滋事后准备逃走的三个被害人捅倒,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被判处死缓;上访人郭某认为法院裁判不公、量刑过重而上访。由于其白天做生意,多次去走访而见不到郭某,魏俊兵同志决定在她傍晚下班回家后走访她。2004年5月中旬的一天,他于傍晚7:00许赶到了她家。由于郭某家是屠户,家中喂养了两条狼狗和几头猪,他刚想进入家门,就见两条凶恶的狼狗扑了上来,郭某家人见是法院的,更是耿耿于怀,满怀敌意地不让进家,魏俊兵同志只好站在门外向她的家人说明来意,做思想工作。正在做工作的当时,一阵小雨从天而降,魏俊兵同志无处躲避,汗水和雨水一起流淌在他的脸颊和身上,但是他仍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坚持做她的家人的工作。不知是被他的执着所打动,还是可怜他落汤鸡的样子,躲在屋里的上访人郭某终于出头露面,并让家人喝住狼狗,让他进了院子。雨后的五月,燥热难耐,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猪圈里的气息,杂乱的小院子里苍蝇蚊子夹杂着鸡犬声在昏暗的灯光下乱撞。尽管这样,魏俊兵同志还是坚持站立在院子中,耐心地倾听上访人及其家人充满怨气的倾诉,等郭某的怨气发泄完毕以后,他针对她刚才近似漫骂的诉说,因势利导,从法律、从情理、从民俗和案件事实等方面及时展开思想工作,同时,对于上访人家中的实际困难予以了解,及时指出解决问题的恰当办法和出路。晚上10:00许,郭某的工作终于被做通了,她当场表示不再上访。魏俊兵同志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踏上了回来的道路。在“下访连心活动”中,魏俊兵同志就是这样对上访户晓之于理,动之于情、明之于法,用热心和诚心感化他们,争取他们的理解和信任,说服教育和引导他们,消化和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老户“堡垒”。
2008年的全省法院集中接访活动中,魏俊兵同志再一次发挥其在解决涉诉信访、化解上访老户工作中的经验和智慧,用热心、诚心、耐心和细心,加上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心,化解和解决了一大批信访老户。
公正司法 及时高效
人民法官面对的当事人大多是基层百姓,他们或许无力评价法官的司法技能、法律水平和法律思想,却最有资格评判法官的行为是否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了自身权利的实现,是否做到了公正适用法律,这种评价是法院取得公信力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工作中不能满足于把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作为对人民负责的唯一形式,而是必须研究当事人的诉请及其原因,通过调解和做思想工作来消解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情绪对抗,赢得他们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魏俊兵同志在法庭锻炼期间曾经办理的一件赡养纠纷案件,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的两个女儿以老人的名义将老人的大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赡养费,理由是大女儿多年来不曾赡养老人。为了及时公正地妥善处理好涉及到“尊老爱幼”这一传统美德的案件,他先是走访了被告所居住的村庄,了解了案件的起由。原来当地群众的反映并非原告诉状中所言,当地群众多数认为,被告是一个比较通情达理的人。原告是个九十多岁的老人,一生只有三个女儿,都已是五、六十岁的人了。早些时候家庭困难,把大女儿过继给别人,并且口头约定以后的家产,包括自留地等生产资料都归两个小女儿继承、使用,老人的养老送终也由两个小女儿负责;这些年来,老人一直跟随三女儿生活;大女儿成家后,子女都找上了工作,这几年生活条件不错,而三女儿家却条件相对不好,二女儿家生活也一般;现在老人将近百岁,生活不能自理,于是,两个小女儿想出了从大女儿处要点生活补贴的主意,就以老人的名义将大女儿告上法庭。被告大女儿收到诉状后感到很委屈、情绪非常激动。
开庭时,魏俊兵同志将法庭作为宣传法制的课堂,他及时给双方讲解法律规定,同时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和调解工作。经过他审时度势的调解,终使年过半百的三姐妹抱到了一起,多年的恩怨顿时化解,老人的晚年也有了着落。在场旁听的群众都拍起了手,一场家庭纠纷就这样解决了。
回过头来想,这件案子,如果简单地以案办案,按照协议判决,大女儿不承担扶养责任,法律上也未必错误,但会收到什么社会效果呢?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因此,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廉洁奉公 一身正气
魏俊兵同志作为一名法官,同时又是一名共产党员,工作中,他不仅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和重大部署、依法办事,还严格遵守党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人民法官掌握着国家神圣的审判大权,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考验越多。魏俊兵同志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坚守法官职业操守,做到“五官端正”:即“嘴正”,把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坚决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不泄露审判机密;“手正”,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不用手中权利谋取私利;“脚正”,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身正”,稳住自己的心,不该想的不想,不公正的案件不办,不做有损法官形象的事。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张某在“有理无理都找人”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托人请魏俊兵同志吃饭,被断然拒绝,张某以为案件要输,惶惶不可终日,结果,经过依法审理,公正判决张某赢得了这场官司,张某为了感谢他,送来了礼品,也被婉言谢绝。张某从此改变了对法院的看法,他激动地对魏俊兵同志说;“我以为没有请客,官司会输,可官司赢了,又不收礼品,你真是个清官呀!”魏俊兵同志却说:“我要是吃了你的饭,即使你赢得了官司,你也会说他是吃了你的饭才会判你赢的,这不玷污了法院的名声?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他以公心办事,他就对得起他的党性和良心!”
魏俊兵同志就是这样,始终以党的工作大局为中心,在工作中,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着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着人民法院的形象,为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