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中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的案件,被告人杜某、郭某等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杜某于2010年开始承包魏某开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未结清,杜某多次向魏某索要工程款未果。2012年8月,被告人杜某为了索取债务纠集郭某等人窜至魏某的办公室内,采用捆绑手脚、用毛巾堵嘴等手段,强行将其绑走,并将其拘禁在一个猪场内。当天17时许,被告人杜某得到魏某的195万转账钱款后,到银行将其中175万元转账给其债主并将剩余20万元取出后回到猪场将魏某放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为索取工程债务,纠集被告人郭某等人采取捆绑方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长达10个小时,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