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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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车位”抢出的醉驾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08 11:40:56


    “抢车位”是某网络公司开发的一款游戏,相信众多玩家都玩过。但是,现实生活还真有司机同志因“抢车位”获刑的,说起来这个司机还真有点“冤”了。2013年6月3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一个因与他人“争抢车位”而获危险驾驶罪的人,被告人吴祖平,被一审判处拘役俩月,罚金2000元。

    事发2012年9月1日凌晨两点多,被告人吴祖平骑电动车去焦作市大杨树商业街一带玩耍,因一辆在该商业街某酒吧门口等待拉客的出租车一直占着门口的停车位,挡住了被告人吴祖平的去路。按照常理,被告人吴祖平完全没有必要与出租车司机治气,因为大半夜的,车并不多,自己骑车绕过去也就行了。但是,刚与朋友一起喝过半斤白酒的吴祖平,可不是这样认为,他认为司机太不给自己面子,遂借着三分酒劲上前与出租车司机进行交涉,二人话不投机争执起来,吴祖平恼羞成怒,乘出租车司机不备,突出一个箭步,冲上出租车,想要亲自将出租车开离车位。出租车司机见状赶紧上前阻拦,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只见被告人吴祖平开着出租车在碾过一辆自行车后一下子撞碎了酒吧的玻璃幕墙,出租车司机也在阻拦中挂彩。被告人吴祖平见势不妙,准备弃车逃离,被警方擒获。经酒精测试,被告人吴祖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系醉驾。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祖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使,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挥罪名成立。被告人吴祖平能当庭自愿认罪,并能如实供述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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