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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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帮忙还款给“好处费” 男子骗友2万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08 17:03:32


    谎称资金周转困难,让好友帮其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给几百元“好处费”。谁知在好友帮其还上透支款后,他却将卡挂失,诈骗了好友2万元,结果不仅失去了友情,还获得了刑罚。日前,解放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田某是福建人,2012初来到焦作做个体生意。但因他做生意经验不丰富,因此也没有挣到多少钱。于是他就想回老家福建,但两手空空回家,他总是心有不甘。经过几天苦思冥想,他终于想出了一条快速挣钱的“妙计”。于是在 2012年9月8日下午,他就找到曾经在一块做生意的好友程某,谎称自己资金出现一时的困难,请求程某帮他偿还信用卡上已透支的2万元钱,并承诺不仅马上给程某400元好处费,还可以让程某以消费的方式马上再刷出2万元,以归还程某帮他支付的钱。热心的程某一听,就马上同意了。当日下午16时许,程某就到银行帮田某偿还了他信用卡上透支的2万元钱。但当程某以消费的方式刷卡时,却被告知此卡已被挂失。原来,田某在得到信用卡已成功还款的信息后,就马上将此卡挂失。在得知此卡已挂失的程某赶紧给田某打电话,却发现田某手机已关机,再也无法联系上,此时,程某才知道上当受骗,就马上报了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 2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田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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