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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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法院帮助涉诉农民提高举证能力

  发布时间:2009-07-23 09:57:21


    博爱县法院为维护涉诉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打好官司,打赢官司,合法有效及时地提供证据,各基层法庭同司法部门一道,采取法律宣传、集中培训等方法,帮助农民提高举证能力,受到一致好评。

    博爱法院在日常审理的涉及假化肥、假种子等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纠纷中,发现一些涉诉农民在参加诉讼过程中,因提交的证据与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不相吻合,导致证据无用;一些提交的证据来源不合法,尤其是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无效;有些当事人过分依赖法院,认为交了诉讼费一切就由法院说了算;还有的不顾举证期限规定,关键证据不提交,庭审中搞“突然袭击”,致使证据超过时限而不被法院采信,丧失了胜诉的机会。该法院通过审理的涉诉农民败诉的一些案件分析得出结论,农民因农活繁忙出现一些举证不力等客观因素外,最主要的是诉讼方面缺少很多常识,只是简单地认为有理就能赢官司,对诉讼程序、举证时限等认识模糊,从而导致诉讼成本提高,甚至出现打输官司的结果。

    针对上述情况的发生,博爱法院要求审理涉农案件的基层法庭的法官,主动同一些乡镇司法所进行积极协调,到一些大的行政村进行涉诉活动宣传,并运用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涉诉指导,使农民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受理涉农案件时,及时地对涉诉农民有针对性进行现场指导,高度重视举证的作用。今年以来,该法院已先后对200余名农民进行涉诉指导,到乡村宣传16次,发放涉诉宣传品25000份。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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