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案件快报

私将粮田变厂房 违法协议判无效

  发布时间:2013-07-15 08:08:29


    程某私自将许某家承包责任田转包给了张某用于盖厂房,被许某发现后,许某起诉要求确认该转包协议为无效。2013年7月11日,中站法院一审审结了侵权纠纷,依法确认转包协议无效。

    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20日被告程某和被告张某签订协议,将原告许某家的粮地转包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每年支付包青费6000元。双方签订协议后被告张某将6000元交给被告程某,并开始在地上建房准备建养殖场。后原告发现后要求确认协议无效。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者应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被告程某与张某签订协议后并没有将土地用于农业用途,而是用来建房建养殖场,违反了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应为无效协议。原告要求判令二被告协议行为无效,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zjf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