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聚在一起吃饭、聊天本是件开心的事情,但却因为算账时对消费额不认同而起争执就破坏了相聚的美好氛围,然而当民警出言相劝时,对民警大打出手就实属火气太旺,当受法律惩罚。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对张某及胡某以妨害公务罪均被判处拘役四个半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2日23时许,被告人胡某、张某等人在焦作市丰收路粮食局对面的大众饭店吃完饭结账时,认为饭店多算账继而与饭店人员发生争执。焦作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关某、王某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前来调解此事,后双方未调解成并发生打架。民警关某、王某上前进行阻拦过程中,胡某、张某认为民警向着饭店便对关某、王某进行殴打。案发后,二被告人赔偿了给被害人关某、王某造成的损失,得到了二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其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胡某、张某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赔偿了给二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