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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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侣恋爱期间打下借条 分手之后被判还款

  发布时间:2013-07-16 08:08:41


    近日,山阳区法院审理一起奇特的借贷纠纷案,一对昔日情侣因一张借条,打官司到法院。女方说是男方借钱所打,男方却说是为应对女方对感情的考验而打。两人关系交恶后为这笔钱闹得不可开交,山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磊偿还原告姜丽借款5万元。

    姜丽在法庭上陈述,她与李磊曾经是大学同学,大学期间两人确定恋爱关系,毕业后,姜丽考上了某单位的公务员,李磊却每次都因几分之差未能考取公务员,因李磊无经济收入,在交往过程中,她多次替李磊偿还信用卡欠款、上学期间银行贷款等共计5万元。在姜丽的要求下,李磊向姜丽出具了相应的借条。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李磊一直没有偿还上述欠款。无奈之下,姜丽只好以一纸诉状将李磊诉至法院。

    庭审中,李磊辩称,借条确系自己所写,但他和姜丽之间并没有发生真实的借款行为。该借条是双方在恋爱期间,姜丽为了考验自己的感情忠诚度,诱使其书写的。二人断绝来往后,姜丽曾多次向其索要“青春补偿费”,但均被其严词拒绝,姜丽恼羞成怒,因此才持虚假借条起诉李磊。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姜丽提交的欠条中明确记载着借款的数目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并没有记载这张借条的由来。最后,认定被告李磊应偿还姜丽5万元借款。(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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