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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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多管齐下提高书记员素质

  发布时间:2013-07-18 09:05:38


    书记员担负着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各项工作,其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司法水平。为确保新形势下书记员工作需要,山阳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促进全院书记员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引导书记员正确认识本职工作。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书记员端正工作态度,正确认识本职工作的重要性,懂得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自身形象也关系到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强化配合、效率和保密意识,为确保审判工作的良好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对书记员的技能考核。该院定期组织全院书记员进行技能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与业绩考评和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在测试中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突出技能、注重实绩原则,全面了解和提高书记员适应庭审的能力。

    注重对书记员的业务培训。山阳法院每年都要不定期举办书记员业务讲座,邀请经验丰富的资深书记员,从书记员的职责入手,围绕书记员在诉讼中的基本任务、办理其他和诉讼有关的事项等方面,全面细致地进行讲解,着力培养书记员的“五个心”,即热心、信心、责任心、细心和耐心。

    重视对书记员的综合培养。鼓励书记员参加司法考试,尽一切可能为备考提供有利条件,为审判队伍储备后备人才;引导书记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鼓励符合条件的书记员报考研究生,提升学历,提高他们的法学素养;从书记员中挖掘和培养调研骨干,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持续发展蓄积后生力量。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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