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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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法院多项措施援助诉讼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09-07-24 11:31:52


    博爱县法院在日常审判工作中,积极向参加诉讼的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大力开展司法救济助活动,使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好官司,让他们感受法律的温暖,致使许多打赢或打输官司的群众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官司输赢是法律的规定,但我们没有因没钱被拒之在法庭之外!”

    博爱县法院针对近年来在审理的大量涉及土地、宅基地、经济往来、交通事故等民商案件过程中,法官们发现,一些主张自己权力的当事人因家境困难交不起诉讼费而降低了追索的标额,甚至出现了借钱交诉讼费,上诉后因债主讨要又撤诉的情况。针对一些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情况,博爱法院做出决定,决不能将任何困难群众拒之法庭之外。在此同时,法院出台了《救助诉讼困难群众的几项规定》、《减免缓交诉讼费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措施,只要符合条件的该减、免、缓交的立即办理,全力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使想打官司而没钱的弱势群众都打得起官司,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亲情与温暖。

    去年3月28日,家住该县南乡48岁的刘某,困交通事故其妻子住院2个多月,花费3万余元,家里四处举债为妻子看伤。出院后,刘某拿着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法律部门咨询后得知,其妻子的伤肇事者需负担80%的费用。随后刘某来到法院立案庭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这起交通肇事案可立案,诉讼费2000多元。刘某转身走了,回到家里将养的一头猪卖了,但还差几百元。刘某在村里四处借钱因其妻子花费太多,无人敢借钱。刘某怀揣近1000元钱又来法院,但他没有进立案庭,只是在门名徘徊。立案庭工作人员看到后,问他有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刘某欲言又止,很是为难。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刘某才流着眼泪说出了实情。工作人员将其到立案庭后立即向领导汇报了刘某的情况,并很快得到答复:缓交诉讼费,立即立案。不久前,刘某在法院执行局拿到了肇事方赔偿的2万多元后,见到法官就说:“我打赢了官司,法院真好!”

    博爱法院实施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向弱势群体倾斜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今年以来,该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达20余万元,为70多户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救助。针对法院诉讼费用收入的减少,该法院院长杨永康动情地说:法院收的诉讼费减少了,但我们和群众的心贴近了。今后,如果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下去。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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