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我正在整理周三就要见报的《法苑双周刊》稿件。忽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一个陌生的男子在电话中地急促地说道:“是中级人民法院吧,我妈接了一个电话说有你们的传票,我想咨询一下是咋回事。”
我在宣传部门上班,立案相关不归我负责,加之手头的工作正忙,就随口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个电话的?”对方回答:“在焦作日报上看到的。”
我愣了一下,但脑海中很快又闪过《法苑双周刊》上每期都公布我们的电话。看来这个同志对我们还是很信任的,我决不能让人家失望!
我端正了一下态度,继续问:“你们接的是固定电话还手机?”
对方说:“是个语音,老太太都七十多岁了,吓的心脏病都快犯了!。”
我明白了,赶紧回答道:“这位先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这肯定是个电话诈骗,你千万不要相信,因为我们法院不会使用语音或者电话通知当事人领传票,即使有案件也是通过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传票。”
对方仍旧不放心,说:“是这样吗,我们一家人都急得不成样子,我跟我妈说她要不相信怎么办?”
我想了想,说:“这样吧,你把你家的地址给我,一会儿我喊上一个立案法官,一起去你家好好给老太太解释一下。”
对方连忙说:“好好…,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事情后来有了圆满的解决,老太太在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后不再担惊受怕了,但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我们编辑《法苑双周刊》的目的不就是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在遇到涉法问题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吗?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百姓对我们充满了信任和期待,能够用办案之外的方式帮助到广大市民,为他们消除担忧、带去平静,我觉得自己的工作非常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