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东汉曹植的这首《七步诗》形象地反映了亲人之间互相残杀的场景。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少年犯罪审判庭就审理了一起亲人之间互相残杀的案子。
张某的外公和赵某的父亲是亲兄弟。老兄弟俩为赡养老人问题,斤斤计较,互不相让,争吵不断,导致同根而生的两个家庭关系不睦。仇恨的种子在两个家庭成员的心中逐渐生根发芽并成长了起来。尤其是在老兄弟俩长期不休止的争吵声中成长起来的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其中,15岁的张某,就对其20岁的叔伯舅舅赵某怀恨在心,伺机予以严厉教训。
2011年8月的一天,骄阳似火,张某怀揣弹簧刀约同年好友李某去“赶老会”。会上,人头攒动,张某与李某走来走去,张某的眼睛不时在人群中漂来漂去,像是在搜寻什么。过了一会儿,张某果然遇见了其叔伯舅舅赵某。顿时,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与张某同行的李某故意撞了赵某肩膀一下,继而开始互相推搡对打起来。打斗中,赵某见张某和李某两人合伙打自己一人,虽然自己比他俩年长几岁,然而面对两个生龙活虎的少年的进攻,也感到势单力孤,先是心里怯了三分,接着体力不支,被李某踹倒在地。张某掏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毫不犹豫地朝着倒地的赵某胸口刺去,致赵某当场死亡……
张某和李某锒铛入狱。他们只有15岁,处在如花的年龄,本该在学校里读书,长身体、学知识、练本领,前途无限光明。可是,现在他们只能蹲在黑暗铁窗里,等待法律的审判。
本案引发笔者无尽的扼腕和叹息。不仅因为张某和赵某分处于同根而生的两个至亲家庭,还因为张某和李某如花的年龄。是什么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什么使他们对亲人拔刀相向?倘若老兄弟俩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团结友爱,孝老敬老,两个家庭和睦相处,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是否能避免这一场悲剧呢?值得我们每个成年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