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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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案件调撤率

  发布时间:2013-08-20 11:16:29


    今年上半年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把加强民商事调解工作作为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有效途径,加大调解力度,三措并举,积极提升案件调撤率,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设立诉前调解程序。武陟县人民法院要求在立案时由立案法官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性质、特点,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执行风险预测和成本核算,引导其选择诉前调解方式结案;前来法庭立案的当事人留下其本人以及另一方的固定地址与联系方式,先由法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另一方联系,而后由人民法庭庭长与辖区三乡一镇的基层村干部牵头,对当事人进行说服、调解工作。此项举措不仅有利于节约费用,更是可以从整体上解决所争议案件相关联的纠纷、争议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从而达到案结事了。

    做好诉中调解工作。作为基层法庭,所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大多数是农民,必须根据当地人民群众的思想特点及风俗习惯,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想得明的方式释法析理,坚持“调撤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融情于法、情法交融,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不能带任何强制色彩,不能把审判人员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当事人,避免矛盾锐化,使当事人产生逆反心理,增加上访风险。诉中调解有效的降低诉讼率进而节约司法资源,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判后调解息诉。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对法官或者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坚决不同意,对自己明明可能败诉的现实总存在一丝侥幸心理,一旦判决作出后通过对判决书的仔细阅读和研究就会后悔,至此主审法官就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样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地区的和谐与稳定作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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