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着想,这下真是帮了我们家大忙了!”8月20日,家住焦作市中站区店后村的冯德文拿住5000元的司法救助款后老泪纵横。
冯德文与冯五瑞系邻居,房屋东西相邻。2001年7月冯五瑞在冯德文房屋东侧挖地基,冯德文认为冯五瑞未用水泥修筑,使雨水在其所挖地基处积存、渗入他家地下,造成楼房地基下沉,并形成墙体裂缝,故起诉至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中站区法院委托焦作中院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对冯德文的房屋地基是否下沉及损失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房屋无明显的地基沉降痕迹,其地面、墙面的面层装饰损坏与其施工质量有关;因地基无明显沉降痕迹,所以地基沉降引起的损失不再评估。中站区法院认为冯德文主张的冯五瑞挖地基造成其房屋损失的请求不能成立,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不予支持。随判决驳回冯德文的诉讼请求。冯德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院。2002年10月28日,市中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冯德文向市中院申诉,市中院于2005年7月26日驳回冯德文的再审申请。为此,冯德文认为法院处理不公,从2008年开始经常到法院反映问题。
今年元月份冯德文因交通事故摔断肋骨,住院治疗,7月份又患上了中风,导致偏瘫,目前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焦作中院在了解到他的家庭状况后专门申请了涉诉涉法救助资金5000元予以救助。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