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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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欲发财 美梦不成遭牢灾

  发布时间:2013-08-21 10:54:03


    销售员宋某为了发财,挪用公司货款炒期货、买彩票,结果美梦不成,反遭牢灾。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二审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五年,赃款继续追缴。

    法院查明,2011年2月,被告人宋某担任焦作某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员。2012年2月11日,宋某利用受委托签收、领取银行承兑汇票的职务便利,将收取的包头某公司面额均为50万元的承兑汇票两张中的其中一张交回单位,另一张贴现后挪用于炒期货、购买彩票及个人消费。2012年9月14日,宋某归还公司货款4.9万元。2012年9月21日,被告人宋某到焦作市公安局马村分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用于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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