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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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焦作解放“四访四评”改进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3-08-22 12:11:17


    今年5月以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每名办案法官实行“四访四评”,以促使办案法官注重司法服务细节,改变工作作风。截至目前,该院通过不同方式共回访案件当事人128名、办案律师53名、参审人民陪审员36名、旁听群众86名,对18名办案法官进行了评议,其中对1名法官进行了诫勉谈话。

    在案件结束后,该院纪检部门派专人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从办案态度上是否存在“冷、横、硬、拖”现象、释法解疑是否耐心到位、裁判文书是否明白理解、办案是否公正廉洁等方面评议法官。

    在每起案件结案后,该院派专人主动回访办案律师,从司法服务能力是否欠缺、办案沟通是否到位、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方面评议办案法官,以便完善一线审判部门内部制度建设,提升法官司法综合能力,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

    在庭审结束后,该院主动回访参审人民陪审员,从庭审驾驭能力是否得当、司法礼仪是否规范、说法释理是否通俗易懂、庭审语言是否表述准确等方面评议办案法官,以促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沉下心、俯下身,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做好司法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对于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该院主动邀请群众参与旁听案件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回访旁听群众,从办案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案件释法说理是否透彻明白、普法是否深入人心等方面评议办案法官,以便使其在以后庭审过程中,采取容易被群众接受的普法宣传方式进行以案普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在访评结束后,该院纪检部门对评议结果汇总记档,每月进行通报。同时,对连续四案评值较低且经审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法官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3年7月23日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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