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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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女4小时盗窃两辆电动车 监控留影自首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8-23 11:42:58


    为筹集毒资,吸毒女竟在4小时内与人合伙盗窃2辆新电动车,结果被监控视频留有铁证,获得了刑罚。2013年8月21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程美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妙龄少妇程美美平时爱潇洒享受,但因交友不慎,染上毒品,但没有工作的她,为了筹集毒资,竟以身试法,学会盗窃。2013年1月14日17时许,程美美伙同“江芸”(另案处理)来到焦作一摄影店门口,发现一辆崭新的红色电动车停在门口,且四周无人,于是由“江芸”望风,程美美乘黑将来摄影店拍照的刘萍的电动车(价值1389元)盗走;看到得手较为容易,程美美和“江芸”决定再干一把。于是她们吃过晚饭后继续沿街寻找目标,当日21时许,当她们来到一饭店门口时,发现门口停着一辆崭新的蓝色电动车,且门口无人看管,四周无人,于是由“江芸”望风,程美美将来此吃饭的冯晓军的电动车(价值2107元)盗走。赃物被卖掉,赃款未追回。

    2013年1月24日,被告人程美美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美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程美美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程美美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程美美为了吸毒而盗窃,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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