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时冲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赵某,近日被孟州市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3年6月的一天中午,赵某与其姐夫得知刘某放在赵某家后门口的摩托车倒地后,因怀疑是与其有矛盾的本村村民张某所为,便一同将张某家门叫开,未经允许进入院内滋事,赵某之子赵某某和赵某父亲也先后未经允许进入张某家院内之后,赵某持木板边对张某及其家人进行殴打,刘某也手持砖头助威,严重影响了张某及其家人的居住安全和生活秩序。
孟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为泄私愤,未经被害人及家人允许,非法进入其住宅,并持械殴打被害人及其家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居住安全和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