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法院8.12会议张立勇院长指示精神和江金贵院长在《关于做好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上的批示。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主持,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明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全市法院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总体情况,传达了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指示精神和中院江金贵院长批示要求,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情况汇报提出了具体要求。接着,各承办单位的院长和庭长从案件办理进展、未结原因、落实包案情况、代表沟通情况、下步打算和拟结案时间等六个方面逐一逐案作了汇报。
在听取完情况汇报后,刘明副院长就贯彻落实好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指示精神和江金贵院长的批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方式,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司法作风、工作态度的主要途径,其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整体评价。做好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意义重大,事关全局,我们要有政治意识、全局观念,统一思想,克服抵触情绪和畏难思想,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好每一起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省法院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的“四项制度”要求十分明确,承办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合理调配审判力量、优先办理代表关注案件。督查联络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动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从即日起,各承办单位每十日向中院报告一次案件进展情况,凡工作不力、与代表沟通不够,造成代表不满意的,一律全市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分。三是加强沟通,注重效果。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公正办案是基础,加强沟通是关键。一定要做到依法公正办案,要纠正“只有按照代表意见办理才能让代表满意”的错误认识,切切实实地把该考虑的问题考虑全,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把该沟通的信息沟通好,让代表感觉到法院的诚意和尊重,争取人大代表对我们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