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赵某与李某本是好朋友,但因一桩借款纠纷双方对簿公堂。近日,原本一触即发的冲突在山阳区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得以化解。
2012年春季,李某为了做生意,自办一个小型加工厂,先后向好友赵某借款8万元,并承诺2012年春节前连本带息还清。后因李某生意失败,便向赵某表示需要延期2个月还钱,并取得了赵某的同意。今年3月,赵某再次向李某催讨欠款,但李某仍旧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后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偿还欠款8万元。经法院判决,李某应于今年5月10日前偿还赵某欠款。判决履行期限到后,李某分文未付。赵某遂于6月20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执行人员当即到李某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李某竟然跟执行人员玩起“躲猫猫”,于是执行人员便多次找到李某的父母及妻子做工作,希望他们协助法院劝说李某履行判决。随后,李某电话告知执行法官愿意和赵某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因还款期限问题双方再次产生分歧。面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立刻分别对两人做思想工作,等双方的情绪稍稍冷静下来,李某说“其实我也不是不愿意还钱,只是做生意亏本了没钱还,我愿意尽我的能力尽快还钱”。赵某听到此话,回想起昔日情谊,情绪也缓和了许多。后经法院调解,李某当日向赵某偿还欠款4万元,并约定余款在国庆节前还清,并由其弟做担保。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赵某与李某当即握手言和,法官的耐心调解挽回了原被告之间珍贵的友谊,同时也体现了当代法官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司法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