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焦作中院绩效考核推出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3-09-16 09:57:15


    近年来,焦作市中级法院实现了绩效考核“四连冠”的工作目标,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为了更好的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的全面建设,焦作中院立足工作实际,以创新绩效考核为抓手,从4个方面改进部门管理,激活绩效考核活力。

    一是进一步细化审判质效指标。今年,省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指标由去年的20个增至27个。根据省法院考核办法的变化,对各业务部门审判质效评估指标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个考核指标。

    二是加强对监控部门日常管理监控职能的考核。加强绩效考核监控工作对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省高院十分重视绩效考核日常管理监控工作,强化考核执行力建设。参照省法院考核办法要求,焦作中院加强了对监控部门日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考核,并从监控情况报送、定期通报、督查措施、考核督导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对不履行监控职责、监控项目年终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部门扣减相应分值。鉴于管理职能是综合部门的基本职能,绝大多数综合部门均有监控管理职能,将综合部门的监控管理职能作为单独考核项目,专门留出100分的分值进行考核。由于部分审判业务部门也有监控考核项目,对审判业务部门的监控职能的考核放到附加项目、并参照综合部门标准进行考核。

    三是加强对综合部门服务保障职能的考核。服务保障职能是综合部门最重要职能,服务保障质量的好坏对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院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对综合部门服务质量的考核,我们对综合部门的服务项目从全院干警满意度测评和服务质量投诉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以切实提高综合部门的服务保障质量。

    四是强化了对负有管理职能的业务部门的考核。由于部分业务部门承担了许多审判执行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对这部分业务部门同时按照综合部门的考核监控职能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了管理职能的落实。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