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车辆安全及防止公车私用带来的不良影响,焦作中院行政处采取有力措施,使车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车辆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落实好焦作中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有关车辆管理的要求。
结合焦作市交警部门从9月11日起组织开展的公务执法车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公务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车辆派遣审批权限,外出车辆要做到牌证相符,凡有违规被查处的,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坚持节假日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制度。除值班车辆外,全市法院所有警车和公车要一律集中封存,驾驶员要上交车钥匙统一保管。严禁公车私用,确需使用公车执行紧急公务的,要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派车单随车携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