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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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发展撑起法律保护伞

博爱县人民法院法律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记实

  发布时间:2013-09-18 10:09:04


    在博爱县众多企业进行升级转形和坚持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博爱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全力提供法律服务,许多涉及企业发展的如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转让、假冒伪劣产品的防范等涉法涉诉的经济难题当场咨询,现场解答,并同企业一道谋划经济健康发展、尊守市场规则、遵纪守法等远景发展目标,使那些在商海呼风唤雨的经理老板们对法院、法官多了几份敬重、几份满意。

    发挥法律优势,为区域经济保驾护航

    近几年,博爱县委县政府为发展区域经济,推出许多措施,博爱法院作为法律服务的排头兵肩负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为此,博爱法院先后出台了“部门负责人联系企业”制度、“法律援助企业工作方法”等一系列措施,与企业建立了便捷的“绿色通道”,企业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在“绿色通道”里咨询,无偿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焦作市宏昌胶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胶制品的企业,产品销售全国10多个省市,年产值两千多万元。在“百名法官访百企进百村”活动中,法官赞叹该公司效益蒸蒸日上、经济发展较好时,公司杨总却诉起苦来。原来最近杨总一直奔波在内蒙、甘肃一带打官司讨账,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农民出身的杨总为人豪爽但文化程度不高,多数买卖都不签合同或合同内容简单,一旦发生争议或纠纷,不得不到合同相对方住所地起诉,不仅增加了诉讼成本,很多时候还会因证据不足而吃亏。在了解情况后,法官向杨总普及了不订立书面合同给企业经营造成的风险以及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诉讼管辖等知识。经过认真讲解,杨总高兴地说:“以后做买卖更放心了,发生纠纷还可以在咱县法院处理,太方便了”。此后,杨总又邀请法官还多次到宏昌公司给业务员们讲法制课,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建章立制,受到公司领导员工的一致好评。

    为给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博爱法院强化对企业的诉讼指导和风险释明,引导企业收集证据和参与诉讼。对涉诉困难企业依法实施诉讼费用的减、缓、免等措施。近三年来,博爱法院共减、缓、免企业诉讼费120余万元。

    帮助企业完善机制,避免诉讼风险

    博爱法院针对企业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因素引发的诉讼,将工作重心下移,帮助企业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并同劳动部门联手,组织专项工作小组,定期走访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困难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听取服务要求,协调劳动关系,共商应对良策,着力解决涉及劳动保障的各种实际困难。

    现年58岁的栗某是焦作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的老职工。2002年10月23日栗某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10年4月8日公司将栗某调换了工作岗位。由于栗某不满意调整工作岗位,从2010年4月8日未再去公司上班,2010年5月3日公司给栗某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栗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2010年6月18日博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申诉人栗某的仲裁请求。此后,栗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星期日和法定假日的工资29064元;支付2008、2009年的带薪年休假工资4344元;撤销被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的决定;支付原告一次性经济补偿金34200元,一次性赔偿金68400元,合计136008元。

    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知,栗某的情况在公司很普遍,而且,栗某作为职工代表联名多次向被告主张劳动法相关待遇。针对该情况,博爱法院首先对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用工方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劳动者各项待遇的情况,和劳动部门结合,让劳动部门对用工企业进行行政监督。法官通过多次和栗某进行心理交流,并采取让栗某和被告单位负责人面对面谈心,原告被对方的真情所打动,被告单位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

    法院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特别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在有效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使企业能够利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三年来,博爱法院先后有460余人次进企业进行法律服务,提供帮助。

    建立缓冲区,为企业创造发展空间

    博爱法院积极参与县域企业的改制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进行企业破产、并购、重组等工作,同时全力参与企业职工安置、财产审查,帮助企业盘活知金,确保企业在升级转形和坚持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平稳过度。

    河南裕华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顺大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顺大公司尚欠裕华公司货款250多万元,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裕华公司于2011年初将顺大公司起诉到法院。博爱法院为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依原告申请赴被告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经查询,被告的开户银行竟有二十多个。两名法官经过三天奔波,走遍了被告所有开户银行,只冻结了20多万存款。后经开庭查明,被告企业已陷入经营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这边原告企业资金周转不畅,急着用钱,那边被告企业却举步维艰,无力全额还款,纠纷一时陷入僵局。为此,主审法官一方面多次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及可能承担的败诉责任,另一方面多次给原告方做工作,向其充分释明被告的现状及诉讼风险。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调解,被告经多方筹集资金后一次性支付了172万元,案件顺利调解。

    博爱法院在审理企业间债务纠纷过程中,不是一棍子将其打死,而是设立缓冲区,减少双方损失,使双方企业都能生存下去,共同发展,受到原被告的一致好评。

    发挥优势,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博爱法院在做好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对于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全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009年9月29日,申请人河南好友轮胎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胎款1629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立即奔赴河北省邯郸市查询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但未发现有存款。随后,执行人员多次到邯郸市寻找其法定代表人王某,但其员工均表示王经理出国了,没有联系方式。执行人员继续采用其他方式调查公司财产,均没有查到任何财产。执行干警前前后后十多次前去河北省邯郸市执行,由于执行标的较大,执行难度可想而知。2010年12月份天气异常寒冷,而且还下起了鹅毛大雪。执行干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顾天气变化所带来的不便,驱车赶往邯郸市进行执行,使该案共执行现金1180000元,一辆奥迪A6轿车,一辆捷达牌轿车,两车共折抵470000元。2011年11月21日邯郸路神将最后一笔执行款交到法院,该案执结。

    近年来,博爱法院执行干警的足迹走遍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和地区,共执行金额达6千余万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多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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