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赴中纪委、监察部门前缠访闹访案件进行评查的通知》的统一要求,焦作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涉及解放法院、山阳法院、修武法院对市委政法委交办的2013年赴中纪委、监察部门前缠访、闹访信访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圆满完成了评查工作。
据了解,焦作市委政法委交办赴中纪委、监察部门前缠访、闹访案件共3件,经焦作中院积极认真组织评查,现已全部评查结束。为有效提高评查工作效率,确保评查质量和效果,中院审管办采取以下具体工作措施进行评查。一是及时召开涉及到缠访、闹访案件所属法院案件评查专项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件评查工作。二是分三步进行评查:第一步,由案件所属基层法院按照案件归属地,于规定日期前完成对涉及本院案件的自评自查工作;第二步,由中院安排评查人员,按照案件评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评查标准和评查格式,统一审核的方式,对交办案件进行复评;第三步:由市中院审管办统一审定评查结果,并报经主管案件评查的院领导审查签字后,统一报送市案件评查组组长审核签字。
焦作中院审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要进一步创新评查工作方法,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查明原因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进行解决,真正通过案件评查加强和促进缠访、闹访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同时,通过评查,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减少缠访、闹访案件发生、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的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