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父亲张某某借款不还,并拒绝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对张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张某某共有一男四女,其中儿子是老小,但也成家立业,2009年6月张某为做生意向张某某借款20000元。此后,张某再也不提还钱的事。2010年3月,张某某农用三轮车急需用钱,就向张某索要此笔借款,可是张某非但不还钱,还辱骂张某某平日里偏心,对其不好。后来张某某又多次向张某索要,但张某就是拒不给付。张某某无奈之下将儿子张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并耐心地向他讲解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可是张某对此置若罔闻,且态度及其蛮横。鉴于张某拒不执行已经发生法律的判决,妨碍法官执行,法院最终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