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建立综合服务投诉机制
作者:王聿霖 焦斐 发布时间:2013-10-09 10:02:22
为加强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提高其服务保障水平,10月9日,焦作中院建立了一套投诉机制,并在办公楼大厅设置了综合服务投诉箱。
制度规定,将综合部门及其人员作为投诉对象,全院干警可针对后勤保障、队伍管理、决策服务和警务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对责任部门或个人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该项制度畅通了对综合部门的意见反馈渠道,加大了对综合部门的监督力度,对提高综合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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