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博爱县柏山镇某洗煤厂车流滚滚、机器轰鸣,在焦作中院60余名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仅用一天时间就顺利执结精洗煤6000吨,有力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好评。
在执行焦作工商银行申请执行刘瑞轲等借款担保一案中,执行标的物是位于博爱县柏山镇一煤场内6000吨的精洗煤。虽然临近国庆长假,但是当干警们得知该标的物有灭失的可能时,焦作中院当机立断,决定在放假前突击完成转移任务。
为保障任务顺利完成,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提前预测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制定应对办法,做到谋定而后动。大的执行行动必须是各部门协同作战,因此焦作中院执行局协调法警支队、政治部、行政处等多个部门的40余名干警、后期保障人员、宣传人员参与执行,有力地保障了执行的顺利进行。
在执行过程中,一名债权人程某阻挠法院执行,并用身体阻挡拉煤车辆。执行局领导考虑到程某的实际情况,告知其阻碍执行的法律责任,并指明其维护自身权利可走法律途径解决。另一名债权人王某认为被执行人拖欠其承包费,将车辆停在拉煤的路上,阻碍执行。执行干警虽告知其行为的严重后果,但其拒不服从,最后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整个执行过程持续约10个小时,由于当天风力较大,扬起的煤灰遮天蔽日,中午干 警们吃盒饭都是伴着煤灰下咽的。但是全体参战干警没有任何怨言,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直到执行任务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