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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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转变工作作风做好鉴后答疑

  发布时间:2013-11-04 09:33:15


    为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在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时,焦作中院技术处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除对委托案件的鉴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鉴定意见的公正公平外,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能够做到及时组织有关鉴定机构对鉴定意见做好鉴后答疑,为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客观公正的科学依据。

    证据问题是诉讼活动的核心问题,与诉讼的实体内容直接相关,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定意见作为重要的、直接的诉讼证据,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与否。焦作中院技术处以高效的司法科学技术服务审判,理顺法院司法鉴定工作体制,对鉴定机构提出“两规范两提高”的工作要求,“两规范”即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规范鉴定人的鉴定行为;“两提高”即提高鉴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求鉴定机构在做好“两规定两提高”的工作前提下,发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专业作用,配合法院对鉴定结论做好鉴后答疑,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为审判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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