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动员会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志峰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国立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劳动者权益保障庭长长、宣传工作负责人和市中院民事、刑事、执行、立案、宣教、监察室有关同志参加。
动员会上,下发了《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分动员部署、集中办理、总结验收三个阶段,2014年1月10日结束。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妥善审理和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次活动作为春节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中院成立了以江金贵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办公室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
二是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市法院研究制定了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细则,对案件排查、案件办理、长效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推进制订详细方案,迅速动员,层层发动,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相关干警,完善措施,细化责任,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全员参与。
三、强化意识,执法为民。强化便民意识,对农民工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强化高效意识,力求做到立案及时、调解及时、审判及时、执行及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优先调解意识,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每一环节,减轻农民工讼累。强化联席沟通意识,与信访、社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多管齐下,妥善处理纠纷。要强化宣传意识,积极主动与各级、各类媒体沟通,开展讨薪行动系列宣传活动,集中报道“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经验做法、感人事迹等,并将此项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纳入年终宣传工作绩效考核。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到全市法院年度绩效考核,对认识不到位、排查不彻底、措施不得力的法院进行通报。对案件办理不及时的,责令说明情况,跟踪督办。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因案件办理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进行责任倒查。对案件处理不公、违法违纪的,一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