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在法院系统开展违规经商营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焦作两级法院于今年6月至11月期间,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对违规经商营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焦作中院收到上级法院关于对违规经商营利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市法院干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抓、负总责。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中级法院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同时,焦作中院印发了文件,就开展违规经商营利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各基层法院也分别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成立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焦作两级法院结合正在全市法院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用《违规经商营利案例选编》中的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典型案例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给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带来了不良影响,要从上述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并自觉引以为戒,防止类似案件的再度发生。
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填报的自查申报表均在其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公示期间,焦作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反映,注重收集举报信息,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进行核查。同时,焦作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本院民商事审判部门,对2010年以来受理的以法院干警为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从中没有发现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的案件线索。
全市法院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动真格、求实效,焦作中院党组要求对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纠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及时核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期间,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并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查处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从而将专项治理的成果转化为约束法院干警从事违规经商营利活动的长效机制,防止已经整改过的问题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