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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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铁棍山药的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3-12-02 09:36:41


    【前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公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即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如焦作四大怀药、灵宝苹果、原阳大米、信阳毛尖等。河南省最具有代表性的地理标志产品当属焦作的四大怀药,指古怀庆府(今河南省焦作市境内)所产的怀山药、怀牛膝、怀地黄、怀菊花等四大中药,迄今已有近3000年的历史。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72号公告,四大怀药的原产地域范围只能是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及周边地区沁阳、孟州、博爱、温县、修武等地,其他地区生产的山药、地黄、牛膝、菊花均不得使用四大怀药名称。2009年11月,“四大怀药”又入选“河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地理标志产品”。

    四大怀药作为药食同源的典范,其中以怀山药的营养价值和知名度最高。《神农本草》云:“山药各地均产,以河南怀庆各地产者良。”铁棍山药是怀山药一号,比普通怀山药营业价值更高,具有滋阴补肾、定咳止喘、延年益寿、增强免疫力的作用,只有温县独特的地理位置(南临黄河,北依沁河)和气候才能生产。目前焦作地区铁棍山药种植面积有6万多亩,合作社有80多家,涉及1.5万多户农民,但是产量很低,每亩平均只有0.5-0.6吨,而其他怀山药可达到1.5-2吨,普通的菜山药甚至可达到10吨。2005年温县龙头企业伟康公司成功注册“铁棍”商标,2008年9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四大怀药”主产区温县考察“铁棍”山药种植基地后,“铁棍”山药享誉大江南北。2009年12月,“铁棍”商标荣获河南省著名商标。2010年3月16日,温县人民政府下发温政[2010]12号《温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铁棍牌山药产业发展的意见》,旨在通过龙头企业注册的“铁棍”牌带动辖区铁棍山药产业化发展,文件提出“尽快将铁棍牌商标创建为国家驰名商标,推动铁棍牌山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2010年12月3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来到焦作,又专程到温县“铁棍”山药种植基地进行考察。

    【论文提要】

    “铁棍”山药自2005年开始扬名至今,已经成为焦作市对外的一张名片,但是其销售却几经波折,2007年一度跌入低谷,2008年之后,在龙头企业品牌的带动下,逐步复苏,到2010年进入价格高峰,然而到2011年下半年重又跌入价格低谷,甚至频频遭遇寒流——先是未上市即有了滞销的传言,上市后又受到外地山寨山药的冲击,价格参差不齐,一路走低,“铁棍”山药品牌岌岌可危,直到现在尚未完全恢复。如果不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在不久的将来,“铁棍”山药或许就会被其他地方的山药取代而不复存在。省法院对此高度重视,2013年3月4日,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携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专程到焦作温县调研铁棍山药的发展现状,旨在寻求一条保护铁棍山药的出路。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温县铁棍山药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阐述了铁棍山药发展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三部分阐述了笔者对铁棍山药发展的几点建议,第四部分秉承张立勇院长的讲话精神,从司法保护的角度谈谈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权的保护。

    【关键词】

    地理标志   铁棍山药   建议   司法保护

    【正文】

    一、铁棍山药产业目前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本地市场管理混乱,缺乏完善的行业规则和管理机制。

    1、一些本地人缺乏诚信,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甚至廉价收购外货当“怀货”销售,最为严重的是温县五里远的山药马路市场,不法商贩在山药盒里设置夹层,放入沙粒、灰块等以增加重量,欺骗消费者,极大破坏了铁棍山药的信誉。

    2、缺乏引导,盲目跟风。目前怀山药的主要生产方式是以户为单位,分散性自产自销的小农生产,怀山药产业陷入低谷时,许多山药烂在地里而无人问津,价格上涨后,又盲目跟风,不做市场调查,随意扩大种植面积,陷入恶性循环。

    3、一些怀药加工企业不顾怀药发展大局,只顾眼前利益,在价格上互相倾轧,在产品形态、包装形式等方面跟风模仿龙头企业的商品品牌,无序竞争,扰乱市场。

    (二)外地市场浑水摸鱼,傍名牌现象严重。

    郑州、山东甚至远到广东、深圳,很多商场、超市、特色礼品店中销售的山药,都醒目地标注着“温县正宗铁棍山药”,但经调查,真品不足10%。这些情况都严重损害了怀药的声誉,降低了消费者对怀药的信任度。

    (三)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品牌保护意识不足。

    一般山药与怀山药和“铁棍”山药在外观上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许多消费者虽然肯定四大怀药和铁棍山药的独特功效,但面对着充斥市场的大量假“铁棍”山药,由于缺乏足够的宣传力度,致使不会消费和不敢消费,甚至引起了误解。

    河南伟康实业有限公司虽然注册了“铁棍”商标,但外地的假冒“铁棍”山药仍屡禁不止。2007年11月29日CCTV-7《致富经》栏目播出的《铁棍山药遭遇市场疲软》里面曾讲“山东陈集是铁棍山药的原产地,焦作仅是市场”。2011年7月18日、8月25日、10月19日,CCTV-2《消费主张》连续做了三期节目,讲一般山药和“铁棍”山药没有什么差别,只是水分多了些而已,这使消费者对怀山药、铁棍牌山药的营养价值认识影响很不好。2010年5月,北京的某某甚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疑议,要求撤销“铁棍”商标。

    (四)法律保护意识不足。

    目前,焦作市有怀药生产企业约90家,大大小小的怀药合作社、销售点数百个,但只有9家企业经市怀药协会授权使用该商标,90%以上的怀药企业每天使用“铁棍”商标却并没有经过授权。而且近年来,由于“铁棍”商标知名度的提高,引起了他人觊觎,出现了仿、傍、抢“铁棍”商标现象。甚至在药材加工、食品加工甚至避孕节育等领域都出现了抢注“铁棍”商标的行为。面对侵权行为,不知道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也是侵权现象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值得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铁棍”山药是商标品牌还是通用名称品类?

    有人认为,温县农科所和焦作市伟康实业有限公司分别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可,获得了“铁棍”商标授权,并于2005年9月1日与温县合作社签订了排他性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当然应该由商标持有人专享。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铁棍山药”的叫法古已有之,是通用名称,在《农学丛书》和《温县志》里都有记载,是温县地区栽培的怀山药的一种,谁都可以使用。

    如果以品类引领行业发展,使“铁棍”成了通用名称,那么CCTV-7播出的山东定陶县陈集镇“铁棍山药”一事,定会被全国其他地区所复制,到那时恐怕焦作的“铁棍”山药产业就会被淹没。如果以品牌引领行业发展,按照国家《商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铁棍受法律保护,只能是商标持有人独有的品牌。以现实中的诉讼案件为例,同一产地的同一农产品,因商标问题屡次引发诉讼,法院判决商标持有人拥有商标的使用权,不具备商标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商标持有人经济损失。

    我们认为,品类名与品牌名同质化,只会使整个行业长期陷于无谓的商标纷争,最终耗掉自己,将最好的发展资源和时间拱手于人。如此纷争的例子在国内比比皆是,如“禹州钧瓷”、“信阳毛尖”、四川“竹叶青”、“西湖龙井”等,但是不管是之初的品类成了之后的品牌,还是品牌逐渐又淡化成了品类,最终在政府的大力引导下,他们都放弃纷争,整合资源,树立起了品牌。以品牌引领行业发展,这应该是铁棍山药应该思考的问题。

    (二)重点发展区域品牌还是企业品牌?

    对于原产地特征非常明显的产品,往往具有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双重属性,那么是重点发展区域品牌还是企业品牌呢?

    有的人认为应该重点发展区域品牌,使区域内的企业都能享受到区域品牌所带来的收益,然而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因为区域品牌具有公共属性,除了政府和行业协会能够提供一些指导和支持之外,并不能有效地调动各企业的积极性,当区域品牌需要投入时,企业往往退避三尺,不想一家投入,大家收益。当区域品牌带来价值时,大家往往一哄而上,如此必将透支品牌价值。

    事实上,区域品牌企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显著,比如西湖龙井、信阳毛尖、金华火腿等,都成立了集团公司对区域品牌进行整合运作,尤其对于农业食品行业而言,大企业集团更能提供高品质产品,更能确保食品安全,政府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区域品牌和区域内企业的发展,于民于国都是最好的选择。《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打造50家销售额百亿企业,带动农业、流通服务业及相关制造业发展。

    所以我们认为,怀药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应该联动发展,相辅相成,其重点是发展企业品牌,通过龙头企业发展来带动区域内相关企业的协调发展。因为,小而散的企业格局严重制约品牌竞争力的形成和提高,虽然“小作坊”也相应带来了可观的产值,但是他们带来了品牌观念缺失、合作意识淡薄、产品质量安全等更多的问题。

    对于铁棍山药的发展,可以通过协会的作用,让“铁棍”商标成为焦作市怀山药行业共享的资源,只要加入协会,服从协会章程管理,商标持有人都可与其签订“铁棍”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只有大家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充分调动怀山药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发展动力,才能把怀山药产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富民产业。

    三、铁棍山药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引导。

    1、加强对怀药产业的领导和支持。

    建立专业协会,设立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怀药协会对全国山药市场信息的监控,了解全国山药市场的变化,对我市怀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及时把控影响我市怀药市场发展和怀药声誉的不良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护我市怀药产业健康发展。

    2、加强品牌树立和保护意识。

    品牌以商标为标志,只有注册商标才是产品取得法律保护地位的唯一途径,但商标注册不是目的,如何正确使用和保护才是最重要的。值得学习的是,曾经以冒充“铁棍”山药销售为主的山东陈集镇,现在通过政府引导,已经开始重树品牌,打造本地山药“陈集山药”品牌效应。他们从标准化种植、质量检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技术服务指导和品牌宣传等方面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工作,并开始大量扩张和占领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动摇“铁棍”牌山药的霸主地位。

    3、加强对怀药企业的服务。

    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积极为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政策咨询、对外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对怀药项目申报工作的支持和服务,选择和策划一批科技水平高、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怀药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4、制定国家标准,提供技术法规保护依据。

    长期以来,“四大怀药”及铁棍山药的质量一直没有一个统一可靠的标准来衡量,判断怀药的好坏,大部分只能靠眼观、手摸、口感等传统经验,从而造成了“四大怀药”在质量检验、执法打假、对外贸易等方面无法可依。“得标准者得天下”,只有为“四大怀药”制订国家标准才能更有效地发展怀药产业,才能对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焦作市“四大怀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5、强化政府各级部门职能,通力合作,规范市场化运作。

    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山药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营业执照、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的“三无”产品以及在包装内任意充填杂物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强化卫生局对管理卫生生产许可证和检测报告的监督管理;强化技术监督局对国家原产地及防伪标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冲击焦作怀山药、铁棍牌山药市场;强化税务局对发票的监督管理,对外来没有种植基地的不予开具发票,从源头解决假冒产品的流入。

    (二)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加强行业间的企业合作,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档次。

    焦作市草根怀商文化研究专家宋宝塘说:“绝大多数的怀药企业都是小而全、散而乱,并且各自为政,这种业态很难打造出全国品牌。没有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就不具备占有市场的优势。”应当充分发挥焦作市怀药行业协会的作用,培育龙头企业,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和交流。

    1、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通过项目洽谈会、推介会、合资、对外合作等各种形式和渠道,引导和吸引国内外先进生产技术和资金投资怀药产业,从而尽快提高怀药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尽快培育形成怀药产业的龙头企业。同时,充分发挥我市现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产品档次。

    2、积极引导、组织民间资本创办怀药企业、投资怀药开发,壮大怀药企业集群优势。

    3、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鼓励企业之间的合作、联合、重组和合并,引导和促进优势骨干企业的快速扩张,最终成立集团公司对区域品牌进行整合运作,提升区域品牌的整体价值。

    (三)加强怀药文化宣传,走联合推广之路,为怀山药行业发展助力。

    1、焦作在夏朝时称“覃怀”,后称“怀州”,元称“怀孟路”,明清为“怀庆府”,一个“怀”字几乎贯历朝历代地名之始终。所谓物离其本土,则千周同而效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焦作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为怀药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应积极寻找怀邦足迹,宣传怀商文化,挖掘历史文化来支撑怀药产业。近年一年一度的温县铁棍山药文化节无疑是怀山药宣传的一个亮点。

    2、“练陈氏太极,食四大怀药,观焦作山水,品怀府文化”,我们应该在收集整理怀药、怀商文化的基础上,筹建“中华怀药博物馆”,打造“四大怀药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集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特色饮食、特色文化、科研开发、加工销售、良种繁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园区,提升怀药在焦作的形象。

    (四)加强怀药的新品研发和深加工。

    1、建设焦作市怀药和生物医药工作站,为怀药产业发展提供高端智力和人才支持,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和怀药加工企业开展品种选育工作,研发更多的、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端产品,并尽快实现产业化,重点支持高科技含量、市场占有量大、有较大产业带动作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发项目。

    2、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规划”都已将山药、地黄列入国家中草药发展规划,要拿出大量资金,扶持山药、地黄产业进行大力开发。历代医家利用四大怀药精心配制的处方更是有上千个,其中的六味地黄丸、金匮肾气丸、补肾丸等,可以说是中华医药的金牌方剂,千百年来长盛不衰。目前,四大怀药的炮制与种植也已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我们建议生产怀药深加工产品,比如铁棍山药保健酒、保健饮料系列等。

    (五)实行种植证书制度,达到规范化种植。

    1、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对怀山药、铁棍牌山药进行管理,对合格的怀山药、铁棍牌山药经营企业和种植户根据种植面积按年度发放统一的《原产地域产品种植证书》,,并按怀山药、铁棍牌山药的外观形态、技术含量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把好源头关。

    2、对深加工企业,登记生产的品种和产量,再出具采购原材料产地的种植证书及采购量证明书,并和种植者进行核对,杜绝假冒怀药流入加工环节。

    3、帮助引导生产企业申请使用铁棍山药地理标志产品专用防伪标志。(目前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已批准焦作市的25家“四大怀药”生产、加工企业的64种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鉴于温县正宗铁棍山药产量并不大,建议统一市场,统一包装,采取“一箱一码一标志”的方式营销,每一个箱子上都有防伪标志和二维码,且每个农户的山药产品都要先通过怀药协会检测合格后才能领取到标志和二维码,政府建立声讯服务防伪信息平台,可以查询到所有相关信息,为消费者识别真伪提供方便。如果发现有假货出售,有关部门根据防伪标志上不同的编号,很快就能查出产品出处,有助于打击假冒伪劣。全国有名的阳澄湖大闸蟹为何卖得好,信誉高,就是因为防伪工作做得好,其因保真而身价倍增。

    4、税务部门以种植证书为依据,对怀山药、铁棍牌山药企业的收购发票进行严格检查,以此抵制外来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本地农户种植户的利益最大化。

    5、由工商行政部门加大对品牌及商标的保护和管理,从企业名称、商标、包装等知识产权方面加大宣传,保护正规企业的合法经营。以怀山药、铁棍牌山药种植证书为依据,对“铁棍”商标进行分级授权使用,并进行规范、监督。与外地工商部门联合对外地市冒充和滥用四大怀药和“铁棍”商标的侵权行为予以打击,维护焦作人的合法的正当的权益,保护这么多年来我们打造的来之不易的金字招牌。

    6、实行“四统一”规范,即统一种植标准、统一种植规程、统一质量标准和统一组织收购,并由农业部门和质监部门加强监测,严禁在种植和日常管理中使用违禁农药,真正使焦作怀山药、铁棍牌山药生产走向标准化、规模化和无公害化的发展轨道,实现“农户种植搞生产、企业加工搞科研、客商努力搞销售”的局面,从而降低种植风险,提高农户种植怀山药、铁棍牌山药的积极性,使怀药产业步入良性的可持续性的发展道路。

    四、从司法角度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

    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在今年参加全国“两会”时说,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产地标志,更是质量和食用安全的标志,通过司法途径予以保护,可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更能提升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行为当前仍呈泛滥的趋势,行业协会、企业和农户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行政和司法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从国家大局出发,开展好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审判活动,不放松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审判工作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力争形成全方位保护的格局,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努力营造创新、进步、公平竞争的司法环境。

    (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

    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案件虽呈增长趋势,但案件数量并不多,还存在法律保护意识淡薄,证据保护意识不足,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不畅等问题。我们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尤其是怀药及铁棍山药各种植加工企业和农户的法律维权意识。知识产权保护要从诉讼个案开始,通过案件的审理起到震慑和宣传的作用,从打击一个到打击一片,从教育一个到教育一片,对侵权行为要及时起诉,做到证据扎实,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做好风险提示和正面宣传指导工作,必要时到地理标志产品产区巡回审判,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开在案件多发的区县,让更多的民众参与旁听。同时,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在多种媒体上广泛宣传,并及时将案例上网,案例成熟后可以出指导性意见,全省规范受理,并可向商标局、工商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让其主动参与保护。

    (三)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省法院史小红副院长说,在依法处理因地理标志引发的纠纷中,既要做到及时有效化解,又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侵权制裁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引导其步入安全、优质、高效、生态、环保的道路上来,必要时可以适用刑法。前不久,用外地大枣冒充“好想你”大枣的陈金帅被开封市金明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余万,起到了很大的震慑和宣传作用。

    (四)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三审合一”。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采取的是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分别以不同的程序进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也各有对应。在相对独立的三大审判中,最突出的不同在于审判理念和思路的区别,司法保护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整体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建议涉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由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对目前解决民事、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此类案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一般多为疑难新型案件,由知识产权庭审理,更容易抓住案件的重点和难点,从而节约诉讼成本,提告审判效率。目前,河南法院已在省法院及郑州、洛阳两个中院开展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试点工作。

    (五)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

    从外语基础较好、精通法律并且审判经验丰富的人员中选拔人才,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法官队伍中去。对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尽可能由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和专业法官负责审理。加大知识产权法官审判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

    知识产权的保护任重而道远,笔者相信,通过以铁棍山药这一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为契机,我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定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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